通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选调医师和会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通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医师、会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和事业单位 )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调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医师、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选调岗位
具体选调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选调医师和会计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教育局人事科(通州区行政中心1号楼十三楼1308室)。
3.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考医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校会计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均须填写《通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选调医师和会计人员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相关选调岗位的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告。
5.报名信息审核: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通州网、通州教育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2.时间和地点。详见中国通州网、通州教育门户网站《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5.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比例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其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
五、公示和聘用
1.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通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岗位考生现场自主择校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择校资格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选调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在自主选择学校后由通州区教育局报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选调手续。
五、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具体由区教育局组织,区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区纪委全程监督。政策咨询电话:86512465,举报监督电话:86514165。
附:通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选调医师和会计人员岗位简介表.rar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