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楚雄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楚人社发〔2013〕16号)的有关规定,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现将2015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州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0人。其中,州属事业单位44人,楚雄市190人,双柏县80人,牟定县42人,南华县34人,姚安县70人,大姚县115人,永仁县71人,元谋县107人,武定县190人,禄丰县197人。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楚雄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cxrs.gov.cn
楚雄州人才网:http://www.cxzrcw.com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岁以上,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和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文化程度及技能要求。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涉及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18岁以上指1997年6月30日(含6月30日,下同)以前出生人员;35岁以下指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人员。其他依次界定。
(2)专业认定。
①专业名称参照《楚雄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专业限定一级目录的一级目录所有专业可以报考,限定到二级目录的二级目录所有专业可以报考,限制到具体专业的需专业一致。专业未含在目录中的仅可报考不限专业的岗位。
②专业一致指报考人员岗位限制学历及以上学历相应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增减,或多、少一个“学”字可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与统计、会计和统计、会计统计、会计及其统计视为同一专业,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③招聘岗位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要求的,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后有专业方向说明,括号前的部分视作所学专业;招聘专业包含专业方向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及专业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方能报考;招聘岗位明确不招聘有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专业有专业方向的不能报考。
(3)学历类型认定。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专业及学历的经教育部门颁发或认定的学历证书明确的类型确定。党校不属于国民教育,只能填报学历类型不限岗位;其他毕业证等学历证书是学校颁发未经教育部门认定的请先到教育部门认定。
(4)生源或户口认定。①报考人员具有楚雄州(云南省)户口;②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在楚雄州(云南省)且本人持有迁入楚雄州(云南省)的户口迁移证;③高校毕业生户口未迁回楚雄州(云南省),但以身份证号码可以认定,即身份证号码前2位是53的可以报考限招云南省生源或户口的岗位,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的可以报考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户口的岗位。
(5)毕业年份认定。2013年、2014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请报考人员特别注意:
(1)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3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调离、辞职需承担违约责任。楚雄州部分乡镇工作环境艰苦,部分乡镇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岗位信息表未一一说明,请报考人员报考前先了解当地社会环境、工作任务,慎重选择。
(2)楚雄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在原招考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2012年9月及以前办理聘用手续)且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
6.在楚雄州内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不满3年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9:00至7月7日23:59。报考人员登录楚雄州人才网(http://www.cxzrcw.com)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提示报名,报名24小时后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者注意提示信息,重新选择报名;因为审核需要时间,7月7日16:00以后报名的人员信息审核没有通过则可能没有机会重新报名;通过者需在本网站的网上缴费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科,按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报名费50元,报考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退费时间退回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9日,7月9日23:59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选择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对报考人员填写信息进行提示性审核,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报考比例
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的方能开考,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岗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7月10日14:30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楚雄州人才网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为7月11日8:00到17:30,未改报的人员将在8月30日前将所缴费用退回缴费银行卡。但因报考人员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
(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项,每科总分为100分。
(二)全州事业单位《综合素质考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县市事业单位招聘的考试考务工作;州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由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乡镇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综合素质考试》占50%;《专业素质考试》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可按照紧缺人才招聘程序进行招聘,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即为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