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沾益教育系统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曲靖市沾益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沾益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未就业人员。(详见《沾益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4人
盘江镇中心学校(方城小学)1人;
花山街道中心学校(迤堵小学)1人;
大坡乡中心学校(示范小学)1人;
播乐乡中心学校(小海小学)1人。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条件:教师资格证任教层次为幼儿园,任教学科为幼儿园(学前教育)或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2.小学音乐教师3人
大坡乡中心学校(亮泉小学)1人;
播乐乡中心学校(小海小学)1人;
白水镇中心学校(下坡小学)1人。
报考小学音乐岗位条件:教师资格证任教层次为小学及其以上,任教学科为音乐,所学专业为艺术学学科下音乐与舞蹈门类目录下专业。
3.小学体育教师3人
盘江镇中心学校(吴家庄小学)1人;
播乐乡中心学校(乐利小学)1人;
大坡乡中心学校(德威小学)1人。
报考小学体育岗位条件:教师资格证任教层次为小学及其以上,任教学科为体育,所学专业为体育学学科下体育门类目录下专业。
4.初中物理教师2人
大坡乡麻拉学校1人;
白水镇第二中学1人。
5.初中化学教师1人
菱角乡第三中学1人。
6.初中历史教师1人
菱角乡第三中学1人。
报考初中岗位条件:初中层次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须相同;初中以上层次教师资格报考者,任教学科不限。所学专业不限。
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所学专业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设置(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4.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设有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5.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含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
6.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质)证书,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沾益教育信息网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望考生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沾益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沾益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报名时,只填报报考层次学科,具体岗位在录用前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选岗确定。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张。同时填写《沾益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将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公示。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免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5年7月13日到沾益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