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专业技术岗位、全额拨款),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往)届未就业的人员(详见《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专业条件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设置,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设置到专业、报考其他岗位的设置到门类。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5.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设有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6.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报考招聘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7.招聘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须符合岗位专业门类中的专业,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幼教岗位必须持有幼教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8.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及相关资格(质)证书,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政府政务中心教育局服务窗口。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须签定诚信承诺书。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填写《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开考,并将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公示。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免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5年7月13日到曲靖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