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富源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3名。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富源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往)届未就过业人员(详见《富源县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富源县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5.报考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
6.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和任教学科不限。报考幼教岗位的,须具有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持有幼儿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报考各岗位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学科的,具有岗位相应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7.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8.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报考人员必参加笔试(包括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
9.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具有中专(中师)、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10.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必须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11.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index_22.asp?Twzbh=5)、富源教育网(http://xxgk.yn.gov.cn/Z_M_012/?departmentid=7615)(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富源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曲靖市富源职业技术学校。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富源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6张。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富源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3.现场报名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报名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通过的,原则上不得改报岗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改报岗位的,于2015年7月3日下午5:30以前改报,过时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开考。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免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于2015年7月13日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