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教育局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山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建水县委办公室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建水八中1人、建水九中1人、建水十二中1人、曲江中学6人、岔科中学1人、面甸镇中心学校3人、曲江镇中心学校11人、官厅镇中心学校3人、岔科镇中心学校2人、青龙镇中心学校1人、甸尾乡中心学校1人、普雄乡中心学校3人、利民乡中心学校1人、坡头乡中心学校2人、盘江乡中心学校1人、李浩寨乡中心学校2人。合计:40人。
二、选调范围
面向外县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
三、选调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35岁及以下(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二)学历:本科及以上;
(三)工作年限:工作满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近三年有履职考核不合格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工作纪律散漫,教育教学能力差,不能适应教育教学要求的;
4.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县人大办公楼三楼312室)。联系电话:0873—7613937。
(三)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者,请本人或他人携带报考者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确认报名资格。外县市中学教师可报考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小学教师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闭卷)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包含中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心理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包含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报考中学教师岗位或小学教师岗位的试卷满分100分(教育学占50分、教育心理学占50分)。
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德表现和工作实绩。
(一)考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7月17日上班时间到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待通知。
六、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按考生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持“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到建水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表”须于2015年7月30日前交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七、选调人员确定
一是依据综合知识考试的分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需要选岗的岗位,将组织拟选调人员选岗。选岗的时间待通知);二是由用人单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三是将拟选调人员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根据公布的选调岗位和报考人员志愿,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建水县教育局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