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绿春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绿春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自动离职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考岗位详见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hhzrc.cn。
1、登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拟报考考生可在2015年6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6月3日下午17:00时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注册并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无效。报名时,考生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考生填写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资格初审
2015年网上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户口、年龄”等所要求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的“照片、其它”条件等信息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要求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完全一致。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专业必须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大类)中(如:岗位要求专业类别为法律类的,则包含法学、法律、经济法、国际法等专业,具体参考《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超过报名时限审核未通过的均视为审核不通过,考生不能再修改信息,请考生尽早注册并报名,以便能够及时更改错误信息并顺利通过审核。
3、年龄计算
岗位要求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
4、户籍认定
(1)此简章发布之日后户口迁入红河州或绿春县的考生,以原户籍为准。
(2)红河州或绿春户籍的考生因就学原因迁出外地的提供原始户口薄迁出证明,视为红河州户籍或绿春县户籍。
(三)网络缴费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缴纳50元报名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6日24:00时。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设置1:3的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3倍的,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退费
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岗位取消招聘或重复缴费的考生,由付费银行直接退还报名费。但已开考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4日时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题型均为客观题,不进行查分;不进行专业素质测试。
(一)专业知识笔试
此次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与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各岗位的考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考试时间、地点
1、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2、考试地点:考生凭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和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