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岗位代码08-33),除参加说课外,还要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体检和考察
在说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应聘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岗位代码08-33)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其它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说课成绩高者;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说课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
体检和考察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说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xuyi.gov.cn/)、盱眙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xuyiedu.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说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县纪委0517-88288609
县人社局0517-80910710
县教育局13605234110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17-80910771
县教育局0517-88239092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教育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