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布 拖 县 教 育 局
来校考聘高中教师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布拖中学高中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在编制内考核聘用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名,聘用单位、岗位及考核聘用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布拖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岗位表》,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计划,对招聘内容和招聘程序予以发布。公告于2015年5月22日到2015年6月1日,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师范学院、宜宾师范学院、西昌学院校院网上公布,其余高校毕业生可就近参加报名。
三、考核聘用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聘用对象、范围
1、本次考核聘用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2015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5月30日至1997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应聘者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2、详细的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等要求详见《布拖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岗位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受到院校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2015年5月25日10:00至14:00 乐山师范学院、
(2)2015年5月26日10:00至16:00 宜宾师范学院
(3)2015年5月28日10:00至16:00 绵阳师范学院
(4)2015年6月1 日 10:00至16:00 西昌学院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布拖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自荐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均提供2寸免冠近照3张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资格审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并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答复。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面试与考核:
1、本次聘用以面试为主,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
2、面试时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便在其招生就业处进行面试。
3、面试地点:乐山师范学院、绵阳师范学院、宜宾师范学院、西昌学院。
4、面试说课顺序及课题: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生的说课顺序,说课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确定说课题目后,考生自行准备3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5.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聘用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成绩6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当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成绩并列,并列者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按照面试时间顺序,在上一个面试地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岗位,在下一个高等学校招聘时,依次递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
(五)体检:对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者在主管部门报到后,由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除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外,拟聘人员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社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通过面试、体检,拟定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应聘者一经聘用务必于2015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原件到布拖县教育局审核验证。凡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服务年限最低为6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人员不得调离初聘单位,违约者按聘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五、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由县教育局组织。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核聘用工作在布拖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对考核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和有关人员咨询。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高先生 18981507835
县教育局 李先生 13037773317
监督电话:县 纪委 (0834)8531143
本公告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布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布 拖 县 教育 局
2015年5月18日
附件:
附件1:《布拖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附件2:《布拖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岗位表》
附件2: 布拖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岗位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报考知识、技能条件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布拖县教育局 |
布拖中学 |
高中语文 |
专业技术 |
1 |
面向全国2015年应届毕业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语文教育类 |
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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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 |
1 |
数学教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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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语 |
1 |
英语教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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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
1 |
政治教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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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
1 |
历史教育类 |
| |||||||
高中地理 |
1 |
地理教育类 |
| |||||||
高中物理 |
1 |
物理教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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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 |
1 |
化学教育类 |
| |||||||
高中生物 |
1 |
生物教育类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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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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