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yrs.lsyzzzz.com上发布):
一、公开考核聘用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的职位、名额及范围
具体详见附件《金阳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公开考核聘用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
5.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0年3月31日-1997年3月31日出生);
2.学历:学历及专业应符合《金阳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
3.非在职人员(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所有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报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验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院校处分的;
5.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公开考核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考核聘用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由金阳县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到大专院校现场报名。大专院校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由各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宣传和张贴公示,凡有意报名的应往届毕业生按时到考核聘用点报名,由县考核聘用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也可联系报名联系人。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金阳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贴照片),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4张,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经报名资格现场初审合格进人面试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签约者签约后面试考务费退还本人,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免交面试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及以后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的内容及方式
考核采取先察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的方式进行。如报名符合条件考生人数与职位人数一致,将直接把符合条件考生确定为拟考核聘用人员,而不进行面试。面试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
1、基本资格审核;
2、学习成绩考核;
3、业务素质考评;
4、健康状况检查;
5、现实表现考核。
(四)、体检
按照综合考核测评的总分数,依据聘用岗位及考核聘用人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金阳籍、懂彝语的优先)。
体检由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和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yrs.lsyzzzz.com)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公开考核聘用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参加公开考核聘用的资格,同时在进入政审范围的人选中重新确定公示对象。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人事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期内如果受聘人员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将不再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且不予办理正式调离或其他离岗手续,并缴纳违约金。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带齐档案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中共金阳县纪委0834-8733036)。
六、本公告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国文15282908822
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龙堵火13340971989
报名电子邮箱:594784071@qq.com
附件:1、金阳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金阳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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