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布 拖 县 教 育 局
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学前教育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考试招聘小学、学前教育教师5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布拖县2015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面向布拖县的考生,需提供在本县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户籍证明。
5.报考者须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一览表》中特别说明的除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7月31日及以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有涉毒行为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布拖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至3月25日24: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布拖县人社局、教育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26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3月21日至27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5年4月3日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bt.lsz.gov.cn/)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4月21日至25日24:00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未完成整个招聘时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四)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5月18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布拖县人民政府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布拖县人社局、布拖县教育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说课的人员另行缴纳说课考务费80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占总成绩比例+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占总成绩比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含《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报考自行在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查询,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岗位排名和进入说课人员名单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bt.lsz.gov.cn/)上公示。由于阅卷工作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考生于4月27日—28日工作时间内将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报县教育局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加分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