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雷 波 县 教 育 局
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4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0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30名)。详见《雷波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初中教师岗位,面向全省招聘(须在2015年3月21日以前取得四川省户籍),招聘对象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出具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在编在职毕业生。
2、小学教师A岗位,面向雷波县招聘(须在2015年3月21日以前取得雷波县户籍),招聘对象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8周岁及以下(1967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2014年9月份在雷波县代课教师公示范围内且至今仍在代课的人员。
3、小学教师B岗位,面向雷波县招聘(须在2015年3月21日以前取得雷波县户籍),招聘对象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中师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出具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年龄18周岁及以上(1997年3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在编在职人员。
4、小学教师C岗位,面向雷波县招聘(须在2015年3月21日以前取得雷波县户籍),招聘对象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中师及以上学历彝语类专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出具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年龄18周岁及以上(1997年3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在编在职人员。
5、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凉山州招聘(须在2015年3月21日以前取得凉山州户籍),招聘对象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幼师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出具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年龄18周岁及以上(1997年3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在编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本县在岗的特岗教师。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雷波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至3月25日24: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雷波县人社局、雷波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6日24:00时。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3月21日至27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调整。有关情况于2015年4月3日在雷波教育网(http://lbxjyj.cn/)、雷波县人社局(http://www.lbxrsj.gov.cn/)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4月21日至25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网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4月26日09:30关闭。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未完成整个招聘时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四)加分
1、加分项目:
(1)少数民族加1分。
(2)报考小学教师A岗位的,若代课年限在10年及以上20年及以下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代课年限在21年及以上的加2分。
2、加分程序:4月27日前,符合加分的考生将准考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雷波县教育局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
(五)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雷波县教育局网、雷波县人社局网上发布、公示、通知。(因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报考者相关招聘信息的,视为报考者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雷波教育网(http://lbxjyj.cn/)、雷波县人社局(http://www.lbxrsj.gov.cn/)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雷波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除小学教师A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外,其他岗位均须进行笔试和面试。
成绩计算公式:
1、小学教师A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代课年限加分。
2、除小学教师A岗位外的其他岗位: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安排和地点。
时间 :2015年4月26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5年5月18日在http://bm.e21cn.com上自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报考者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应于2015年5月18日至20日到雷波县人社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25日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5月29日在雷波教育网(http://lbxjyj.cn/)、雷波县人社局(http://www.lbxrsj.gov.cn/)上公示。同时公示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审查
1.报考小学教师A岗位的按1:1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不进行面试)。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都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都合格的须加试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除小学教师A岗位外的其他岗位按2:1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入围资格审查者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①《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② 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中专及以下除外)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未领取毕业证和认定教师资格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以及能够在2015年7月31日前顺利毕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学校教务处及当地教师认证机构出具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加盖公章)和普通话证书等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原件(未在2015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机关提供毕业证及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原件的2015应届毕业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④ 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 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代课教师须提交现所在代课学校的证明到教育局核实确认。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报考小学教师A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代课年限加分)、初中教师岗位、小学教师B岗位、小学教师C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少数民族加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原则上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审查资格的人员,由雷波县教育局或雷波县人社局按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