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聘用教师的公告
为深化我县社会事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50人。
一、拟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1、中小学教师50人。具体学校及专业为:
喜德中学6人:语文专业2人、数学专业2人、英语专业1人、地理专业1人;
县民族中学9人:数学专业2人、英语专业2人、政治专业1人、历史专业1人、地理专业1人、信息专业1人、音乐专业1人;
米市中学3人:语文专业1人、数学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
尼波中学2人:数学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
县民族小学2人:音乐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贺波洛乡中心小学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依兹觉中心小学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则约乡中心小学校1人:音乐专业1人;
光明镇中心小学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光明镇农光小学校2人:音乐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拉克乡中心小学校2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
拉克乡明德小学校1人:音乐专业1人;
冕山镇中心小学校1人:音乐专业1人;
深沟中心小学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且托乡中心小学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两河口镇中心小学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鲁基乡中心小学校1人:音乐专业1人。
米市镇中心小学校2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二、拟考核聘用条件及对象
(一)条件:
1、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立志献身社会事业发展;③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④身体健康,吸毒者或有吸毒史记录者不予聘用;⑤年龄在35周岁以内。⑥考核聘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名)。
2、考核聘用的教师应是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考试。
(二)对象:
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50人:四川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乐山师院、成都体育学院、西昌学院等省内外高校师范类专业取得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毕业生;
三、考核聘用程序
考核聘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查阅学籍档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时间:
报名考核时间: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招生就业处(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4月16日-17日(上午8:40—11:40、下午14:30—17:00报名、资格审查),4月18日-20日(上午8:40—11:40、下午14:30—17:00面试考核),4月21日签订协议。
先由各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宣传、公示和在县城张榜公示、县有线电视频道及县政府门户网发布,凡愿意的应、往届毕业生,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具备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中小学教师美术专业考生须自带画具、笔和画纸(素描纸);音乐专业考生自带擅长乐器。
2、资格审查:由县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察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汇总后,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参加考核。学历及录取批次的审查,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聘用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聘人员本人承担。
考核采取先察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的方式进行。
3、签约: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后,由拟聘者提供一名履约担保人(第三方),并由履约担保人自愿缴纳一万元履约金后,与拟聘者签定《三方协议》,约定相关条款,确定报到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时需要带齐的证件。
4、报到:拟考核聘用者必须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审查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还必须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几证齐全后才予以报到。报到后,当即返还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及当年活期利息。未按期报到或证件不齐全者,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并扣留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上交县财政。
(三)体检
报到后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尿检、体检,费用自理。尿检和体检都合格者,将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因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1、公示结束后,县考核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后无异议者确定为考核聘用人员并报州人社局审批,待州人社局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和签订聘用协议。
2、考核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主管部门联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内的档案由县人社局统一管理,服务期满后其档案按相关规定移交主管部门管理。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内的年度考核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服务期满后交由主管部门自行考核。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①考核招聘的教师应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才能申请调离初始单位;②考核招聘的卫生医疗人员服务满6周年后,方可调离初始招聘单位。同时要求必须在3年内(包括试用期1年)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在3年内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5、聘用期内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如果受聘人员服务期未满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并缴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违约金为:①服务期为6年的,第一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6万元、第二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5万元、第三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4万元、第四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3万元、第五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2万元、第六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1万元;②服务期为5年的,第一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5万元、第二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4万元、第三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3万元、第四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2万元、第五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违约金由县人社局收取,统一上交县财政。
6、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内住房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或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或提供住房,由考核聘用人员在外租房住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我县平均房租费按月补贴其租房费用的60%,该补贴至服务期满后终止。如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必须如数返还其单位在服务期内提供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收取。
四、组织领导
考核聘用工作在县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五、考核聘用纪律
1、竞聘人员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具体的联系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发出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竞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2、聘用单位负责考核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考核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竞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3、考核聘用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考核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7442060(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0834—86796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0834—7442616(县卫生局办公室)
0834—7441746(县教育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834—7442900(县监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