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教人【2014】71号文件《舟山市本级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专任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南海实验学校两个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非在编专任幼儿教师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资格证 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 |
专任教师 |
3名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
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男性优先 |
报考人员除上表所规定的学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幼儿园专任教师职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幼儿,有献身学前教育事业的
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南海实验幼儿园H214室。
3.携带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考生身份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资格审查:招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1. 当报名人数过多(一般超出30名的),组织相应笔试,通过笔试成绩择优选定参加考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参加考试的资格,不计算到考试成绩总分。
2.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项。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50分,分自弹自唱(20分)、自选技能(弹、唱、跳、画中自选一项,30分)。试讲满分50分。当考试总分相同时,以试讲分高者优先。
3.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9:00。考试时间:2015年6月4日——2015年6月5日。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在南海实验学校网站上另行通知。
4. 考试组织工作在舟山市教育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
1.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项考试成绩得分之和在60分及以上的,方可具有录取资格。在具有录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在招考计划数内确定体检入围名单。
2.体检入围名单在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协调下确定,由组织人事处集中在舟山教育网上发布,幼儿园负责通知入围者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集体公示。
2.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1.如有确定为体检入围者体检不合格、体检放弃导致招聘数量不足,幼儿园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相应补充人员,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再次出现招聘数量不足时,不予补充。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海实验学校幼儿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091078;2180041;监督电话:2091037。
南海实验学校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