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2015年05月18日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办法
本公告共涉及24个单位的88个岗位。
招聘办法:一次报名,一次考核,分批聘用。按照考核成绩,由房山区教委和用人单位分批择优决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条件
㈠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㈡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㈢ 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6年;
㈣ 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达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初中、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岗位,所学专业要与应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非京生源要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有师范教育经历;北京生源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受专业限制,但应具有相应的技能;非师范专业的应聘人员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具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职高会计岗位除外)。
4、户口应为非农业户口。
5、非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㈤ 往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人事关系在本市;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历的派遣证;非师范专业限2012年(含)以后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限2008年(含)以后的毕业生报考。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初中、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岗位,所学专业要与应聘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受专业限制,但应具有相应的技能;应聘人员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具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职高会计教师岗位除外)。
㈥ 服从区教委的统一调剂。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㈡ 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良乡西路9号)人事科115房间。
㈢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201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打印一式两份(手工填写报名表无效);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学校户籍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印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统分证明;
4、往届毕业生需提供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派遣证和转正定级表的复印件(需验原件),档案在人才的,可不提供转正定级表,但要人才出具存档证明;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自荐材料(简历)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㈣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四、考核安排
考核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方式。
业务考核从教学设计、说课和答辩三部分进行考核,满分70分,合格分数线42分。其中教学设计满分20分,合格分数线12分;说课满分30分,合格分数线18分;答辩满分20分,合格分数线12分。
面试从思维能力、发展潜质、语言表达和仪容仪表四方面进行考核,满分30分,合格分数线18分。其中思维能力8分,合格分数线5分;发展潜质8分,合格分数线5分;语言表达8分,合格分数线5分;仪容仪表6分,合格分数线3分。
总分100分,60分合格,择优聘用。总分或单项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抽取说课内容,报考人员提前30分钟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并在独立准备的基础上提交教学设计。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学设计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课标和教材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教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和面试:答辩、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组针对所讲课程和岗位要求提出与本岗位、本学科、本章节有直接联系的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
考核时间、地点提前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评成绩,择优拟定聘用人选后,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二)公示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非京生源办理北京户口。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附件:
1、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2、201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