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普事聘公201507号)
为适应普陀教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中小学5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中小学语文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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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小学数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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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小学英语 |
2 |
笔试参加浙江省教师录用考试 |
4 |
中小学科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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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初中社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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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小学体育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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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小学音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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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小学美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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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小学信息 |
5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2013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舟山生源或舟山户籍(应届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生源),舟山户籍以2015年3月3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应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应聘其他岗位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
(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七)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在4人及以上的,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2倍,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下的,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被核减或取消招聘的计划数,根据实际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一)中小学英语报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2日16:00前,将《2015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jwrsk@mail.ptec.gov.cn邮箱;现场报名于2015年3月3日—3月5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未参加现场报名的视同放弃。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报名时,填写好《2015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后持《2015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到区考试中心录入相关信息。
3.报名收费:因今年招聘考试的笔试参加浙江省2015年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根据自考收费标准收费,并带近期一寸彩照4张。
4.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 其它岗位报名
1.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16:00前,将《2015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jwrsk@mail.ptec.gov.cn邮箱。
2. 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3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
(3)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好《2015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
3. 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中小学语文、数学3月30日,其它岗位3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2)确认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确认携带:现场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者携带现场报名者所规定的材料。
应聘人员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一)中小学英语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以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参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录用考试《中学英语》和《教育基础知识中学部分》两科考试,两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作为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笔试内容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浙江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各课程考试说明)。
3.考试时间为4月中旬(省统一的教师录用考试时间)。
4.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其它岗位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
应聘者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公示结束,须参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须在2016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或不能转为正式教师。
(五)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