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教育局组团赴浙师大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服务群岛新区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的通知》及岱山县学校教学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于2014年12月13日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举办专场公开招聘县属初高中学校教师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岱山县教育局 下属高中学校 |
高中语文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及相近专业 |
1984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
高中数学 |
1 |
数学及相近专业 | |||
高中生物 |
1 |
生物及相近专业 | |||
高中化学 |
1 |
化学及相近专业 | |||
高中地理 |
1 |
地理及相近专业 | |||
高中历史 |
1 |
历史及相近专业 | |||
岱山县教育局 下属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 (以城区学校为主) |
初中语文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及相近专业 |
1984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
初中数学 |
2 |
数学及相近专业 | |||
初中科学 |
1 |
科学教育或物理、化学、生物等教学类专业 | |||
初中社会 |
1 |
社会教育或政治、历史、地理等教学类专业 | |||
计算机 |
1 |
计算机技术及应用及相近专业 | |||
合计 |
12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截至2014年12月13日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
(三)报名咨询电话:0580-4471180 翁老师。
(四)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岱山县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寸彩照一张等有关证件及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所设摊位报名。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岱山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dsrls.gov.cn)。
(二)岱山教育网(http://www.dsjy.gov.cn)。
其中岱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五、考试
岱山县教育局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测,经筛选后确定参加考试对象。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数的2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2倍的,采取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社会实践情况、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等进行筛选,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具体以12月13日当天电话通知的笔试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3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7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分数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岱山县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岱山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岱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县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公示期间,若遇举报,并经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递补。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岱山县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70603, 监督电话:0580-4472740。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岱山县教育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