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毕节市人社局《关于黔西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6名教师的批复》(毕人社复〔2014〕529号))《中共黔西县委、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跨越发展的决定》(县发〔2013〕3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2014年我县应招考220名幼儿教师《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县教师缺编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6名(其中县城高级中学教师70名、乡镇幼儿教师12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黔西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
高级中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幼儿园:中师(中职)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县城高级中学教师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职位,要求中师(中职)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幼教(学前教育)毕业生,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服务期内且尚未解除聘用合同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7月7日黔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5.被开除公职和被除名、辞退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7月11日——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㈡报名地点:黔西县教育局。
㈢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2014届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但必须在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成绩或相关证明,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交县教育局)、其他相关资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报名表》,有工作单位(含黔西县辖区内民办学校)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报考应聘资格。
4.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
㈣收取考务费100 元∕人。
㈤发笔试准考证时间:7月22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依据到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高中教师职位考相应学科专业文化知识;幼儿教师职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笔试时间:7月23日。(笔试时间如有变更,请以准考证上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㈠面试
高中教师面试采取学科试教的方式,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试教学科的章节内容临时抽签确定;幼儿教师面试以才艺展示为主,面试项目为:a.说(讲故事)、b.弹奏曲目、c.演唱幼儿歌曲、d.幼儿舞蹈、e.绘画(所需绘画工具自备)、折纸五项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开考职位数3:1比例进入面试,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主要依据为报考人的毕业生档案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街道、社区、居)委会的签章意见。考察政审时还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考察政审组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㈠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县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黔西县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㈡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根据择优选岗的原则,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选择学校。若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需抽签决定选岗顺序。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它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黔西县人社局纪检组)
0857-4243274(黔西县教育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网站(www.gzqxrl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附件:1.黔西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rar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