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西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1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区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9年5月15日—1997年 5月15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学位证、学历证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5日-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510415534@qq.com。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1张,在职教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一寸免冠近照2张,应届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西区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在西区人事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西区教育局负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课堂管理能力和授课水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攀枝花市西区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体检
通过考核人员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中如有人员不合格,则由西区人事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下一位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在攀枝花市西区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对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成为西区中小学教师的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西区工作满五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区外其他单位。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规违纪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委:(0812)5555444。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纪委:(0812)5551739。
攀枝花市西区人社局纪检组:(0812)5557609。
七、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0812)5555533。
攀枝花市西区人社局:(0812)5500511。
附件:1. 《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 《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2015年4月28日
1. 《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rar
2.《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