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考生需再次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附件2中1-6)。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鹿城区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一)小学教师面试(满分100分)
小学教师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二)幼儿园教师面试(满分100分)
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包括命题演讲(占面试成绩的10%)、现场绘画(占面试成绩的10%)、即兴自弹自唱或即兴舞蹈(占面试成绩的10%)和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
(三)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教育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四)面试时间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由鹿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本次教师招聘面试由鹿城区教育局负责,鹿城区人社局全程监督。
七、确定入围人员
(一)小学教师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学科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或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幼儿园教师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由鹿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1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与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规定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88262806(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附件1: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3: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教育局
2015年4月24日
附件2: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