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2013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者。
三、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在读的为第二学历,第一学历符合报考条件且已取得毕业证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但此类人员聘用后,须退学上岗);
3、现役军人;
4、县人社局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一)2013年我县招聘教师40人,其中:中小学教师20人,幼儿园教师20人。
(二)招聘岗位设置中学(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育三个层次,具体学科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五、招聘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 00分,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计算考试总成绩。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7月29日至8月2日,每天上午8:00 - 12:0 0,下午3:00 -6:0 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实验小学幼儿园
3、报名时报考者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真实的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
②《2 013年宿松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表格可从安徽省宿松教育网下载打印,也可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③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报名人员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若毕业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等证件,则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证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名称、是否为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及能否按时毕业等,由系或二级学院出具的证明无效)和经学校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这部分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②已就业者须提供报考者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5、报考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必须如实填齐填全《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具体见《报名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证件和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自动取消参考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②报考中学层次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的人员,只能招聘到初中学校任教);报考小学层次的,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育层次的,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报考中学、小学层次的考生根据所持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报考相对应的考试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学科),若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无招聘计划的可自愿报考同层次相近学科,若教师资格证中未明确任教学科的,以毕业证中所学专业对应学科报考。
③今年我县教师招聘计划分解到校,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分配,所有报名者在报名时均需填写《分配学校志愿表》(附件8),具体填写办法见《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④报名者在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每位报考者应及时到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费用90元。
(二)开考比例的确定
1、紧缺学科音乐、体育、美术和中学层次的历史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2:1的比例,其余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招聘计划。
2、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安徽省宿松教育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被取消。取消招考岗位的报考者,可在2 01 3年8月3日下午6: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的退还考试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