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潜山县申请教师资格报名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5〕2号)和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安庆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114号)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度申请教师资格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报名。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非国考人员,点击右上方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国考人员,点击右上方红色的“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直接到市教体局进行现场确认,其他事项请按市教体局相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4月17日—4月28日。
现场确认时间:4月27日—4月30日潜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县城四牌楼位置)。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测试时间、安排等于5月10日前在潜山教育网“资格认定”栏目公布,请及时查阅和准备。
3、体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4月24日前潜山教育网“资格认定”栏目通知。
三、申请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潜山的中国公民。其中,国考人员可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申报人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网上下载),须加盖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公章;
3、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统一组织体检);
4、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国考并通过的人员须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参加国考的非师范类人员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等)印章。
5、网上报名时按规定规格拍摄的数码照片,以及同底纸质照片4张(2份申请表各贴1张,体检表贴一张1张,预留教师资格证1张)。必须清晰、完整,符合相应的规格要求:网页数码照片(像素:114*156,大小:不大于20KB);纸质照片为同底彩色小2寸相片。
咨询电话:0556-8938018、8937867
潜山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