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通过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教,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工作均衡发展。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计划共招聘教师140名。具体招聘专业和人数如下:
语文29名、数学35名、英语18名、物理20名、化学10名、地理10名、政治10名、历史5名、生物3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
2、所学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专业对口或相近,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认定为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6、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3、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已被我县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资格准入、公开选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县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元月15日至2012年3月15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安远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97-3729582。陈股长15970762166,魏股长13755806466,杜老师13870717551.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
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先凭学校开具的证明。(2)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和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
4、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物价局[1990]59号、江西省财政厅赣财综字[1990]5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六、招聘办法
(一)优先录用
紧缺学科专业(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录用:1、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2、一本学历毕业生优先;3、安远县户籍生源优先;4、优秀毕业生优先。分专业录满计划数为止。
(二)笔试录用
优先录用后,未招满招聘计划人数的专业,则按下列方法进行录用:
1、分专业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则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试时间另定。
2、分专业报名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则不组织笔试,经审核合格后,按专业需求录用。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参加体检人员按取得教师资格先后、第一学历高低依序排名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本次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核。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时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没有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因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证书审核未通过而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时间另定。
(五)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审批表》和《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和上编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录用后,必须服从县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七、待遇
(一)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见习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安远籍以外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由县政府一次性分别发给安置费2000元、1500元。
(二)为保证边远山区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被分配到长沙、双芫、塘村、浮槎、高云山(沙含片)和天心镇岽坑学校等边远乡镇学校任教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工资上浮一级。
(三)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本方案由安远县教育局和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97-3724030(人社局),0797-3729582(教育局)。
安远县教育局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