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属学校2012年师资需求情况,现就2012年市属学校新教师招聘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具备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及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允许按相近专业报考);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可在应聘后二年内取得)。
三、招聘对象
(一)2012年绍兴市(所辖三市两县一区,下同)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除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2012年绍兴市生源的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2012年浙江省生源的或浙江省高校国家统招统考(包括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外高校)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越城区户籍(7个街道、7个乡镇),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2012年绍兴市属学校文化课新教师招聘计划于2月20日前在绍兴教育网(www.sxsedu.net)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2月22日0∶00--2月26日24∶00。
网址:绍兴教育网(www.sxsedu.net)
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学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门学科,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2月26日24∶00报名结束。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2月27日0∶00--2012年3月1日24∶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12年3月2日0∶00--3月4日24∶00。
已报名人员可登陆绍兴教育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致电85221460、85200214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
时间:2012年3月4日--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绍兴市自考办(渔化桥河沿56号)。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①下载打印的《绍兴市教育局2012年新教师招聘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历届生)、户口本(高考报名时户口所在地)、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附加分的证明材料等)。
参加市属学校新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须经绍兴市教育局现场资格确认,并参加绍兴市教育局考点的相关考试,方能取得市属学校新教师招聘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如果某一学科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则相应缩减该学科招聘计划数。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中学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按报考学科分为:中学(初、高中相同)语文、英语、数学、信息技术,中学(高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社会,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参加绍兴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除专业技能测试)统一参加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内容、范围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招生考试最新动态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
(3)笔试时间
2012年4月14日上午中学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2012年4月14日下午13∶30开始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
(1)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届时在绍兴教育网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
(四)分值设置
1.笔试包括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45%计算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5%。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
3.附加分满分为3分。附加分根据毕业生提供材料审核、确定,总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计分办法为:硕士研究生、低保户子女(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加2分;在校期间(按学年计,两学期按一学年计,下同)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者每次加1分,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者每次加0.5分,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者每次加0.3分。符合附加分条件的,必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资格确认结束以后不再受理,附加分经审查后在面试之前公示。
4.总成绩=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5%+面试成绩×40%+附加分。
(五)体检
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绍兴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六)录取
1.在绍兴教育网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2.岗位录用。拟录用人员参加绍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公开录用。按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由拟录用人员按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增补。
(七)签约
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2012年6月15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违约按规定缴纳违约金)。2012年8月10日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向绍兴市教育局政治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本人签订一年工作协议,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
1.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没拿到毕业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书的,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即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2.已经录用(含拟录用)的人员不得参加下年度招考。
3.绍兴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5200216 85134362,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