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州市丰泽区东美幼儿园、泉秀幼儿园招聘4名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幼儿园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丰泽区东美幼儿园、泉秀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丰泽区妇联下属事业单位丰泽区东美幼儿园、泉秀幼儿园教师共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幼教专业、热爱幼儿,有敬业精神。
2.品貌端庄,举止文雅,谈吐大方,身体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5.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泉秀幼儿园(泉州市区泉秀花园西区,联系人:吴梅蓉,联系电话:22508695)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从泉州人事网(www.qzrs.gov.cn)或丰泽网(www.qzfz.gov.cn)下载《丰泽区东美幼儿园、泉秀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表》,将相关信息直接录入电子文档,打印后再签名。
(2)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丰泽区东美幼儿园、泉秀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表》1式2份(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3)在职人员报考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4)我省生源参加全国及外省(市、自治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供的,取消相应资格。
(5)报名费每人80元。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和丰泽区妇联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分二轮进行。
(一)第一轮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第一轮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
考试地点:丰泽区东美幼儿园(泉州市区东美花苑内,联系电话:28660056,28660058)
考试内容:绘画、舞蹈和钢琴自弹自唱等三项技能。
计分方式:绘画、舞蹈、钢琴自弹自唱每项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分别按40%、30%、30%进行折算,计算第一轮考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加分事项:参加我省(不含设区市)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2014年7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14年7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第一轮总成绩加1分。
(二)第二轮考试:按照招考职位和人数按1:3的比例,根据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的第一轮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第二轮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
考试地点:丰泽区东美幼儿园(泉州市区东美花苑内,联系电话:28660056,28660058)
考试内容:教学活动设计、现场教学
计分方式:教学活动设计和现场教学每项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分别按50%、50%进行折算,计算第二轮考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按第一轮成绩和第二轮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分相同的以第二轮成绩高的优先。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根据招考职位和人数按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体检单位另行通知。
2.考察: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和丰泽区妇联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45日内,将其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并将综治证明和计生证明送达区委组织部,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被取消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泉州人事网和丰泽网公示7天。
4.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聘用岗位由招考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决定。从区委组织部发出聘用通知起20日内必须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2501008),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决定。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
泉州市丰泽区妇女联合会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