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公务员局关于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含职专、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按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编制标准核定,我县城区幼儿园和部分中小学校(含职专)教师缺编数额较大。目前我县城区学校师资缺口主要通过教师交流来解决,同时由于我县属省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县,除实施教师城乡交流外,临江与临城的学校间也互派教师交流,导致城区部分学校交流教师偏多,给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带来不利影响。2015年秋季,城区新建成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各两所,需调整补充教师。为解决存在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部分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充实到城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任教。现就本次公开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人数
1.城区幼儿园:计划遴选25人。
2.城区小学:计划遴选60人,其中:语文20人、数学20人、英语4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6人、音乐4人、美术4人。
3.城区初中:计划遴选30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6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
4.城区高中:计划遴选2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3人、化学2人、化学实验员1人、生物2人、生物实验员1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
5.职业中专学校:计划遴选3人,其中:语文2人、体育1人。
(具体学段及学科的遴选名额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本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编在职的教师。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好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3.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职位的具体遴选范围和相关要求:
(1)鉴于我县农村幼儿园教师年龄结构现状,城区幼儿园教师职位面向农村幼儿园计划遴选25人,其中:计划遴选1979年3月30日及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即35周岁及以上,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的幼儿教师10人,计划遴选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的幼儿教师15人。在农村工作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2)鉴于我县农村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教师富余较多和农村小学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现状,城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等职位面向农村中小学教师遴选60人。
①语文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工作满3年的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教师遴选20人。其中:计划遴选1969年3月30日及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即45周岁及以上)8人;计划遴选196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即45周岁以下)12人。
②数学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工作满3年的中学数学教师和小学教师遴选20人。其中:计划遴选1969年3月30日及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即45周岁及以上)8人;计划遴选196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即45周岁以下)12人。
③英语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工作满3年的中学英语教师和小学英语教师遴选4人。
④信息技术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工作满3年且相应专业毕业或所评专业技术职务为信息技术专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遴选2名。
⑤体育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工作满3年且相应专业毕业或所评专业技术职务为体育专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遴选6人。
⑥音乐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工作满3年且相应专业毕业或所评专业技术职务为音乐专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遴选4人。
⑦美术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工作满3年且相应专业毕业或所评专业技术职务为美术专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遴选4人。
参加上述(1)和城区小学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职位遴选的对象只能根据自己的年龄参加相应年龄段设置的岗位报考;参加上述(2)遴选的农村中学教师应具有报考职位对应学科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与报考职位所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城区初中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中学工作满3年且具有报考职位对应学科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与报考职位所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4)城区高中教师职位(含实验员职位)面向在农村中学工作满3年具有报考职位对应学科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与报考职位所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5)职业中专语文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工作满3年的农村中学教师遴选,要求具有报考职位对应学科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与报考职位所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体育教师职位面向在农村中学工作满3年对应学科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与报考职位所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6)农村中小学教师在农村工作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须扣除在城区学校交流、借用时间。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
2.按照《公务员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其他按规定暂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于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至2015年4月5日17:30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报名、缴费等。
2.网上报考的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3. 参加不同学段相同学科职位网上报考时须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职位。如中学语文教师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时须在报考备注栏中注明“报考城区小学语文教师职位”、“报考初中语文教师职位”、“报考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或“报考职业中专语文教师职位”;中学化学教师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时须在报考备注栏中注明“报考初中化学教师职位”、“报考高中化学教师职位”或“报考高中化学实验员职位”等。
(二)考务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报考费每人80元。网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考后,不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
四、遴选办法
(一)考试形式
本次遴选采取公开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
(二)考试科目、内容
1.考试科目:城区幼儿教师职位、城区小学教师职位、城区初中教师职位、城区高中教师职位以及职业中专语文、体育教师职位的报考对象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2015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委托考试。报考对象只需参加报考职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部分的委托考试,不参加《教育综合知识》部分的考试。
2.考试内容
委托考试的内容与省教育厅组织的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内容相同。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专业知识》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对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