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教师招聘的学科岗位总计128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5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岗位条件
(1)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二者之一一致。
④户籍:不限。
(2)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二者之一一致。其中,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者,所报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④户籍条件:除特殊教育岗位外,其余岗位报考者应具有大余户籍。
(3)初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不限。
(4)普通高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专升本、专转本等专科起点的除外)。
②资格条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5年8月15前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不限。
(5)职业中专烹饪、数控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具有中级以上技工证书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③户籍条件:不限。
3.优惠政策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这类人员,经面试合格后可择优直接录用。
(2)职业中专数控、烹饪教师岗位报考者年龄放宽至35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分管人事的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
(二)发布招聘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招聘办法等。
(三)直接考核聘用。
1.适用岗位:特殊教育、中学物理化学和书法教师岗位。
2.对象和条件:省内外高等院校专业对口的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专升本、专转本等专科起点的除外)的应届师范毕业生,能如期毕业,能在2015年取得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考核方法:由县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赴省内外高等师范院校招聘。根据考生所属院校层次按照“985”高校-“211”高校-一般本科高校的顺序,结合考生其它情况进行聘用,若属同一层次院校则按照考生所获荣誉数量的多少及分量的轻重(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奖学金的,将优先考虑)进行聘用。
此项工作于2015年4月8日前完成,签约名单在大余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