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学校教师笔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14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市属部分学校教师公告》(2014年第13号)精神,现将笔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上午8:15开始凭准考证进入试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试场。
2.笔试地点:舟职技校,具体地址为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525号(舟山市骨伤医院东边)。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在2014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舟山市临城定沈路423号)组织人事处3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的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面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10日。请随时关注舟山教育网信息。
附件:考生须知
舟山市教育局
2014年7月4日
考 生 须 知
一、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内,不得退场。
三、除文具外,严禁带任何文字资料进场,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带至考场。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四、试卷发放后,应必须首先在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六、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题或交换试卷。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