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四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四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我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如下(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5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具体招聘职位见《遵义四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在职人员报名时需书面承诺在进入体检环节前能够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体检前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遵义四中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遵义四中新蒲校区尚真楼5楼人事科(红花岗乘坐302公交到新蒲湿地公园站下,前行100米左右再右转前行100米)。
联系电话:0852- 3136762,3136500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遵义四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的信息和材料。《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受人之托报名的具体经办人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考生委托书原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即开考比例)方可开考,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四中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考生如果不能报考其他岗位,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笔试由遵义四中招考办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闭卷)、阅卷等考务工作。整个笔试工作在市纪委第七纪工委、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笔试时间 :2014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4年11月15日20:00以前在遵义四中校园内人事科公示栏和遵义四中网站同时进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关注并确保进入面试的人员能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否则责任自负。
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面试地点:遵义四中新蒲校区
面试形式:试教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中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纪委第七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四中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确定的体检对象如为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在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最多顺延2个名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递补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考办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
八、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四中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或举报一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规定报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四中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原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其半年试用期结束正式聘任后,可以根据政策按照其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兑现其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遵义市教育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纪委第七纪工委、遵义四中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校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四中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3136500、3136762(遵义四中)
监督电话:0852—8981657(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0852—8252110(市教育局)
遵义四中
2014年10月29日
遵义四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
招聘岗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语文教师 |
01 |
1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报考学科相关专业,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甲以上水平;英语教师需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
数学教师 |
02 |
3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英语教师 |
03 |
2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物理教师 |
04 |
2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化学教师 |
05 |
2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生物教师 |
06 |
2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政治教师 |
07 |
1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历史教师 |
08 |
1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体育教师 |
09 |
1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