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信息
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的重点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单位。为满足学校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以北京师范大学为定点面向2015届毕业生公开招考社会工作专业教师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15届毕业生。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面向201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
(一)预报名
采用网上预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设立预报名邮箱(hr_610@126.com)。预报名应提供如下资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电子文档)
3.身份证或户籍本(扫描件);
4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6.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注意事项: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在11月3日之前发送至预报名邮箱进行报名。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等应聘材料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9:00-12:00
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法: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2.须提供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也可在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和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笔试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笔试面试。
四、笔试
时间:2014年11月4日 14:4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招生就业办通知)
笔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与工作岗位要求相关的综合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60%,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知识占40%。
五、面试
时间:2014年11月5日 9: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招生就业办通知)
面试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的内容为与相应教学岗位相关的内容和综合素质。
六、校领导面谈
由学校校领导面谈,进一步考核考生的综合素养。
七、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
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考生,可以到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进行适岗考核,经适岗考核合格之后,由学校组织到深圳市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天,之后办理入编手续。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九、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待遇
相关待遇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