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3]25号)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范围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幼儿教师14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0日至199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须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和家族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
一是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20 日,报名地点:区行政大楼202室。
由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查看其人事档案。
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是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保教知识和能力、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内容,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10月23日全天在202房间领取准考证(不在另行通知)。
三是面试。在全区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人选相同的同时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面试重点对报考者的实际工作能力、个人综合素质及技能技巧等方面进行测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是成绩公布和体检。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
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是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是确定拟聘人选和审批。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
七是公示。对拟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八是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要求
1、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全省1150 元/月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等项待遇由区财政全额拨付。
2、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幼儿教师服务期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井陉矿区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沟通、保障落实,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做好全程监督。区纪委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在各个主要环节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透明、顺利进行。
3、严肃责任追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作弊的,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无论在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5417082 82088151
监督举报电话:0311-82072179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