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关于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沽教字[2013]23号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保证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小学教师共计50名,现制定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马慧(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尹海荣(政府副县长)
成员:谷连昌(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郑建中(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树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淑华(财政局局长)
左增友(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于向东(监察局局长)
王永全(卫生局局长)
杨志荣(公安局副局长)
张跃峰(第一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主任由郑建中兼任。
二、招聘名额
(一)、招聘普通高中专业教师12名:其中语文2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1名、政治2名、英语1名。数学专业毕业生也可报考理化专业教师。
(二)、招聘小学专业教师38名:其中语文14名、数学14名、音乐5名、体育5名。其它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以上四类专业教师中的一类。
三、招聘类别及条件
(一)高中教师
报名条件:国家计划内普通师范类高等学校全日制直二本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教育行政部门核发)、报到证、政审合格,户籍不限。
(二)小学教师
报名条件:国家计划内普通师范类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教育行政部门核发)、报到证、政审合格,符合以上条件的沽源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原则上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5,若沽源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57人(即拟招聘人数的1.5倍),则外籍毕业生不予报名。若沽源籍报名人数不足57名,则外籍毕业生按直二本以上、直二本、三本、专科的顺序确定报名人选,同等学历按报名先后顺序补足57名为止。
四、招聘办法
(一)高中教师招聘办法:采用笔试的方式
考核内容:专业文化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是本专业方面的高中文化知识。
(二)小学教师招聘办法:采用笔试的方式
考核内容:专业文化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是本专业方面的中小学文化知识。
五、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2013年6月9日——2013年6月16日)
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通过县电视台、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
(二)报名阶段(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1日)
1、证件: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查询码,查询方式:发送短信编辑020发送到1065800883077,并将查询码写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普通话证书、当地公安机关政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沽源县人民医院体检证明及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三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正在办理过程中,报名时需提交国家计划内普通师范类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或专科以上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政审表、体检表。被招聘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补齐所需以上证件(必须为原件),若证件不全,不予录用。报名时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2、地点:应聘小学教师在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15832336868),应聘高中教师在沽源县第一中学报名(联系电话13932396892)。
3、费用:报名时需交报名费300元。
(三)资格审查阶段(2013年6月24日—2013年6月26日)
由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卫生局共同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内容:1、提交的相关证件。2、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证明。3、沽源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四)资格审查公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将审查结果公示一周(6月27日至7月3日)。公示结束后,7月4日核发合格人员准考证。
(五)考试(研究生免试)
考试时间:高中教师2013年7月6日上午9点至11点。
小学教师2013年7月7日上午9点至11点。
考试地点:沽源县第五小学多媒体教室。
出卷、监考、阅卷:由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
(六)笔试成绩公示
高中教师考试成绩于2013年7月6日下午阅完卷后公示结果,小学教师考试成绩于2013年7月7日下午阅完卷后公示结果。考试成绩在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六、聘用、待遇
各类各科拟聘教师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在公示期间,经查实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报考专业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出现并列时,沽源籍毕业生优先录用,户籍相同的情况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招聘录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纳入教育事业全额编制。
沽源县教育体育沽源县人力资源
和科学技术局和社会保障局
(公章)(公章)
沽源县财政局沽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公章)办公室(公章)
沽源县监察局
(公章)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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