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 安 区 教 育 局
关于为北师大石家庄附属学校选聘教师的公告
2013年我区面向全国为北师大石家庄附属学校选聘了首批优秀教师。根据办学需要,经长安区政府研究并报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区继续面向全国为北师大石家庄附属学校选聘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职位)及条件
(一)本次选聘教师人数为21名(学科情况:1、小学:数学3名;语文6名。2、初中:数学3名;语文3名;英语3名;地理2名;生物1名。)。
(二)选聘条件:
1、在编教师条件:(1)、国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3)、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者,或近5年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应评优课或专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者;(4)、年龄在40岁及以下(省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2、毕业生条件:(1)、普通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资格须与报考职位一致;(2)、年龄在30岁及以下。
以上人员须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服从教学管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选聘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政审、录用分配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报名、资格审查
公告时间:2014年5月22日至6月15日。
报名时间:6月16日至6月18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行政中心512室。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与选聘条件相对应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和《北京师范大学石家庄附属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填写打印)。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笔试,笔试中在编在职教师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60分钟。以考察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理念和学识水平以及相关教育实践能力。
选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
笔试时间为6月21日;面试时间为6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政审和公示
根据选聘计划,按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学科)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不合者取消选聘资格,缺额按照总成绩(学科)排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资格复审、查阅档案、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计划生育情况等),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区教育局、北师大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程序。
6月30日至7月6日进行考试成绩公示,体检时间为7月7日,政审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4日。
四、录用及分配
根据本次计划选聘的教师人数,7月15日至25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编办理录用和入编手续(因个人或原单位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统一分配到北师大石家庄附属学校任教。
五、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调档、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长安区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11-85996102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北京师范大学石家庄附属学校教师选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