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石人社字[2011]69号)文件,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8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招聘40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1994年8月14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12年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8月14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的办法。
1、网上申报办法
首先在网上填写并打印《石家庄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填写和打印《报名表》的方法是: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是:http://sjzrsj.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石家庄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名称→点击“正在报名”→按网上提示和要求提交个人信息→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规格:正面大头照,jpg格式,高宽比例4∶3,大小不超过10k)→自行打印《报名表》。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申报操作时间:8月14日8:30—8月23日17:30止。建议考生尽早打印《报名表》,白天拥堵时,请在夜间进行申报,避免后期报名拥挤造成网路堵塞而影响报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证明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所需要的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有关证件,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8月20日8:30-8月24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报考市直党群系统、市直政府系统、新华区、长安区的考生请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内乘36路、3路、39路、49路到华都大厦站);报考各县(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请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报考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的请到所在县(市)人社局报名。
报考西柏坡纪念馆的部分岗位考生须通过初选测评,方可报名。
(1)初选测评内容为:现场讲解和才艺展示两项测评。满分100分。
现场讲解:考生按照考前给定的讲解词作现场讲解。评委根据考生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打分,满分50分。
才艺展示: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类别展示与岗位相关的特长或才艺。评委根据考生岗位类别进行打分,满分50分。
(2)根据招聘计划和初选成绩确定初选合格分数,初选合格的考生依类别现场报名缴费。
(3)初选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初选地点:石家庄市群众艺术馆(石家庄市中山西路62号)。
3、确认缴费
经资格审查或通过初选确认合格的考生,持《报名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7:30止。
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并办理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