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f.普通话等级证书。
g.报考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岗位人员需提交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5)。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将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通知或公布。
2.面试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区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和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统一组织,区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1)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岗位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察考生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满分为100分。
若报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即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4)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1)公开招聘教师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公开招聘畜牧兽医防疫检疫工作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报考教师岗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或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由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和区文教体局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在考察和资格复查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区人事、教育、畜牧防疫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4332336(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0379-64319613(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附件:
1.2014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rar
3.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rar
4.2014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教材目录
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
附件4:2014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教材目录
科目 |
年级 |
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小学体育 |
五-六年级 (教师用书)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2003年6月第1版 |
小学音乐 |
六年级下册(12) |
人民音乐出版社 河南文艺出版社 |
2007年11月北京第1版 |
小学美术 |
六年级下册(12) |
人民美术出版社 |
2003年5月第1版 |
小学英语 |
六年级下册 |
科学普及出版社 |
2010年1月第6版 |
小学信息技术 |
第三册(下) |
河南大学出版社 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 |
2013年12月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