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幼儿园2014年自主招聘财政预算编制教师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教育幼儿园是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8〕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10名幼儿园教师,其中:幼师9名,英语教师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幼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英语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海南省在编在岗教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时限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24日。
2.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和谐路11号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任选一种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海口市秀英区和谐路11号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办公室报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应聘条件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流动证明材料(仅限在职人员提供)。
(2)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材料发送至海口市教育幼儿园邮箱:hek0898@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报名确认联系电话:0898-68613107、68610191)。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原件的报名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材料要求: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分别按照30%、40%、3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幼儿教师、英语教师职位的考生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开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6,按实际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方式: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方式,现场打分。
(2)面试内容:幼儿教师职位面试内容包括现场美术创作、讲故事、钢琴、即兴舞蹈、视唱、现场问答等;英语教师职位面试内容包括即兴表演、讲故事、英语游戏、现场问答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不能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选。笔试及面试总分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足招聘岗位的计划数3倍时,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组织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方式:现场组织教学活动,评委集体审议现场打分。
(2)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五大领域教学活动。
(3)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自主设计15分钟的幼儿教学活动,自定授课学段及授课内容,于测试前二天将教案设计发送到幼儿园公共邮箱hek0898@163.com。测试当天自备教学具,并于通知时间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和谐路11号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参加教学能力测试。
(5)成绩公布: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结果将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属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有招聘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市人社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恒
联系电话:68613107、15338933361
附表:1.2014年海口市教育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