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方案》的有关规定,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根据区属学校实际需要,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招聘教师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1、中学: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4人,政治1人,化学1人,历史2人,地理1人,生物1人,共17名专任教师。
2、区属6所小学: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5人,共21人。
经笔试、试讲、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被聘用后,分配到区属学校任教。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凡应聘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具体要求为:
1、学历要求——竞聘小学、初中教师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报考者需具有包头市户籍。
4、资格要求——报考者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
(三)2011年毕业的国家统招师范类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普通话证书也可以参与竞聘,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包头地区师范类院校2011年毕业生不作户籍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3日—— 6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稀土高新区第一中学院内(教学楼北楼)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简历一份;
⑤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彩照3张;
⑵报名时应由本人详细、准确、真实填写《稀土高新区招聘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00元。
⑶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登记造册。
四、招聘办法: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笔试、试讲、考核面试、体检,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50%、考核面试成绩占20%。
1、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从题库内随机抽取,统一印制,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笔试设综合知识测试一个科目,范围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综合文化基础知识,时间150分钟。
笔试地点、时间: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6月24日,地点为高新区第一中学,过期不候。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公布成绩,分专业划出分数线,原则上按实际选聘人数的3:1 公布参加试讲名单。
2、试讲:
试讲顺序、试讲内容均按随机抽考的形式,试讲分科目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原则上按实际选聘人数的2:1公布参加考核面试名单。试讲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示单。
3、考核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工作期间的工作业绩。由笔试、试讲、考核面试的综合成绩定出拟聘人员。
4、体检: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五、聘用及待遇
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笔试、试讲、考核面试成绩,按照招聘科目、人数划定分数线,并进行公示,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被聘用者身份为合同制管理教师,享受我区合同制教师待遇。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享受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相应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六、公示:
对聘用的人员在稀土高新区公示3天。
稀土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