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待遇
本次面向国家重点师范大学招聘100名中小学专任教师,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30名。毕业生聘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专业对口。
3.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学科和人数(见附表)
招录教师学科和人数表2012.10.doc
四、招聘办法
(一)试讲
依据不同学科统一确定试讲内容,封闭后集中备课并按照抽签顺序组织试讲。
试讲时间、地点:
待招聘工作人员到达学校后确定。凡有关试讲以及聘用等相关信息在当地学校招生就业处指定的公示地点进行公示,请考生留意并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办理手续
1.招聘工作结束后,依据招聘成绩就地和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书签订手续。
2.正式聘用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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