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哈尔滨师范大学及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师范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应于2012年7月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2年天津市河东区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河东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和相关学科的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小组,以召开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12月24日(12月19日—12月24日可在校就业处登记,12月24日下午14:30至17:30现场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和地点:应聘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学校指定的地点,现场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携带的材料: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水平测试。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9:30
3、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笔试情况,研究确定各学科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为说课。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的学生报到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22-24150712 马肃新
附件下载: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赴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2届大学毕业生计划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