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政审的补充通知
按照《丰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规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递补情况,请递补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名单附后)务必于2014年9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未就业的考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考生提供解除原劳动合同证明。
各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16-89215163、0516-80396925
附件:丰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政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丰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4日
丰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政审递补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