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高中、小学教师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不足问题,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7名(具体见招聘岗位简介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幼儿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3、“985工程”大学毕业生:“985工程”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简介表要求的专业相符)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招聘岗位名额。“985工程”大学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不包含其二级(民办)学院毕业生和专升本、专转本毕业生,以及联合办学类毕业生。
4、高中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体育中学教练岗位报考人员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体育中学教练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待录用后,须在2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书;
6、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限沛县籍户口;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其它不宜从事教育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报名
①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4月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沛县沛城歌风路13号)
②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至4月3日
电子邮箱号码:pxrsjzk1@163.com
pxrsjzk2@163.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③往届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限户籍岗位须同时提供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限户籍岗位须同时提供户口簿)、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报考者需打包发送现场报名者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的照片及电子版《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3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准考证(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于2013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拿本人二代身份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领取准考证并交报名费)。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二)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沛县教育网公布。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说课现场抽取课题,先备课,后说课,备课30分钟,说课10分钟。由评委评分,当场亮分。
面试注意事项:面试时本人只须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文具,备课纸、教材、教案、教参、电子设备等不允许带入考场
(五)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范围:幼儿教师、音乐、美术、体育(含体育中学教练)、计算机专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要求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测试办法: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
3、参加测试注意事项:考生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沛县教育网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1、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2、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40%计算总成绩。
“985工程”大学及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即为最后总成绩。
四、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沛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办法为:
1、聘用人员选择单位及岗位办法:高中、小学、幼儿教师确定拟聘人员后,由县人社局公示具体的用人单位及岗位,拟聘用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选择人单位及岗位,每人只有一次选择机会。
2、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在聘用手续审批之前,个人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3、聘用审批后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限2年内取得资格证书,2年内如不能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聘。
4、已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年内不准县外流动,如因个人原因流动的,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5、已聘用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和学位证等原件,逾期不能提供或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
6、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凡一周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516—89675907 (县纪委)
0516—68867373 (县人社局)
六、本公告由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pxrs.gov.cn
沛县教育网站:http://www.pxjy.xze.cn
咨询电话: 0516—68867373 (县人社局)
0516—89622586 (县教育局)
附件: 1、教育系统招考简介表定稿.rar
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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