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公办教师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安排
详见《2013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职位及岗位安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报考高中教师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职业教育教师职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职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本科段或研究生阶段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一致,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2.报考职业教育教师职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可先参加招考,应聘上岗后再补考教师资格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艺术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解聘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7月12日
报名地点: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教育教师职位可不提供)、户口簿(报考高中教师职位、职业教育教师职位可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2013年睢宁县公办教师招聘报名表》。
报名时需交纳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考试费用100元。
四、招聘办法
2013年7月2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职业教育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在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考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考生。
1、报考高中教师、职业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方法: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40分钟),说课(15分钟)。
2、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面试方法:内容分为说课(70%)和才艺展示(30%)。说课: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40分钟),说课(15分钟);才艺展示:进行限时才艺展示(3分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不参加笔试人员,其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总成绩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snhrss.gov.cn)、睢宁县教育局、睢宁县教育网(网址:http://www.snxjyj.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