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尼特左旗幼儿教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实施方案
根据我旗公办幼儿园布局调整和教育教学实际,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幼儿教学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招考、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招考幼儿教学工作人员。
二、招考名额
招考幼儿教师61人,其中:蒙语授课工作人员33人,汉语授课工作人员28人。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编制招考方案和发布招考公告
(三)报名
(四)资格审查
(五)笔试
(六)面试
(七)体检
(八)考察
(九)公示
(十)聘用
四、招考方式
由旗公开招考幼儿教学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通过笔试、面试在全旗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考。
五、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能力。
(二)具有苏尼特左旗户籍(2013年7月1日之前入户)。
(三)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及应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或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五)报考蒙授幼儿教学工作人员发音应为标准蒙古语音;报考汉授幼儿教学工作人员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六)在我旗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所学专业和年龄需符合本次招考条件。
在我旗公办幼儿园有工作经历且目前在岗的临时教学人员可不受年龄限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从2014年8月5日开始,至2014年8月11日。旗公开招考幼儿教学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工作相关事宜:报名时需如实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2014年苏尼特左旗公开招考幼儿教学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共120元。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开具的学历介绍信或证明等其他材料进行报考。其他人员不可用开具的学历介绍信或证明等其他材料进行报考。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服务证书或相关材料。
七、资格审查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核考生的户籍、民族、年龄、从业资格、学历、专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确认报考资格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
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考名额。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考生要用蒙语或汉语其中一种语言文字参加考试,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题,出现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按零分处理。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蒙语授课教学人员只提供蒙文试卷,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报考汉语授课教学人员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及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笔试考卷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盟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范、教学教法。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入考场。
4、笔试加分: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2013]31号)文件相关规定,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对在我旗公办幼儿园有工作经历且目前在岗的临时教学人员加5分;对全日制学前教育和幼师专业毕业的考生加5分。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加分政策的人员最多只限加7.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公布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和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下公告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招考名额与面试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通过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和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下公告的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报到。同一岗位拟面试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对已通知进入面试人选,未按时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已报到的面试人选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无递补人选的,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待进入面试人选报到时一并通知。
3、面试方式
面试内容以模拟讲课和基本功展示为主,面试总分100分(模拟讲课80分,才艺展示20分)。模拟讲课课题由评委组集体确定,考生备课时限30分钟,模拟讲课时限7分钟;基本功展示由考生自弹自唱儿童歌曲、儿童舞蹈表演、儿童美术制作或用普通话讲儿童趣味故事等,四者选一,时限3分钟。
4、报考蒙语授课教学人员的考生必须用蒙语进行面试;考生语音是否为标准蒙古语音和符合教学需求由面试环节评委会确定;报考汉语授课教学人员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进行面试;考生面试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结束后,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3、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聘用加试成绩高分者。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到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生要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体检和考察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并列者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十、公示
(一)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后不属实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违法违纪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相应程序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与劳动报酬
(一)招考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可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增加附加条款,提出具体要求。劳动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一式四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及当事人各执一份,一份随考生报名登记表、考察材料等有关资料形成个人档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用人单位需要续签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续签。如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再享受相应待遇。符合条件的招考人员可以参加2014年苏尼特左旗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如应聘,出现的空缺由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招考的幼儿教学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第一合同期内每月劳动报酬总额为2500元,其中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共计968元。个人承担部分的养老、医疗、失业和住房公积金费共计463元。由单位统一从报酬里扣除。
(三)对虽已通过体检、考察,但在2014年10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第三幼儿园代管巴彦淖尔镇幼儿园,受聘人员承担巴彦淖尔镇幼儿园的教学任务,每三年轮换一次,以此类推。
十二、招考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苏尼特左旗各类招聘考试等处理。
(二)考生及其他人员有权对本次招聘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检举和申诉。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tzq.gov.cn/)、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ntzq.gov.cn/)。
2、考生由于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通知而贻误应聘时机,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479-2521088(人社局)
监督电话:0479-2522500(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