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2014年第二批新教师招考及进城选聘考生面试须知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待考、备课、面试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如有携带需关机并统一上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凭准考证到学校门卫处领取。
二、考生在待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未轮到备课的考生一律在待考室内休息待考,如需上厕所要经工作人员允许方可,否则做考试违纪处理。
三、考生按学科分组,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然后按抽签顺序和备课时间依次进入备课室,进入备课室后抽取备课内容。要求独立备课,不允许交流讨论和使用自带的书籍等相关资料,不允许使用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教案上注明考生的学段、学科、顺序号,不得出现姓名等个人信息。
四、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60分钟。考生进入相应的面试教室后,只能报学段、学科、顺序号,不能出现姓名等任何个人信息。面试总分值100分,合格分60分。
五、面试采用上课(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和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两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六、面试成绩取四位小数,四舍五入,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组当场计分、核分,成绩当场亮分,考生签字确认。
考生在面试结束签字确认后,立即按规定的路线离开考点学校,不准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或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泄露考题。
七、参加面试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待考期间随意走动到规定区域以外的;
(3)私自携带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的;备课或面试时使用携带的书籍、资料、电脑等规定以外物品进备课室或面试室的;
(4)查实由他人代面试的;
(5)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待考人员的;
(6)在教案中或面试期间故意透露考生本人姓名等有关个人信息的。
(7)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
龙游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