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柯城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
2014年柯城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补充招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公告
(请仔细认真阅读每一条文)
因柯城区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和中小学教师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名、补充招聘中小学语文教师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1、中小学语文教师招聘条件:具有(高中、初中、小学)语文或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户口、性别不限。
2、幼儿教师招聘条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柯城户口(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性别不限。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区紫荆东路81号柯城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一楼(柯城区退休教师协会活动室),报名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和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不能在2014年8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4、资格审查:报名时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20元(每门40元,请自备零钱)。
贫困家庭考生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报名结束后,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均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材料写作三门。
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思维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沟通协调能力等。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及课程改革、教材教法、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公共常识、学科相关专业知识等。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30分、材料写作30分。
2、面试。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幼儿教师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如有自动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中小学语文教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方法为上课和答辩,上课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答辩采用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
幼儿教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幼儿教育素质能力及其岗位匹配性,面试方法为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采用测试“画、弹、唱、说、跳”等幼教基本功的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与学科专业知识分数又相同的,再以教育基础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幼儿教师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凭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人员,不能在2014年8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2014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三、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语文教师和幼儿教师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不愿高职低聘的请勿报考;人员聘用后统一分配至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服从分配的人员不宜报考。
2、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3、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并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尽量多写几个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得上),再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委托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等。
注意:因各种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带有身份证号的户口本(户籍证明)、驾驶证、社保卡原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无关。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7、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室和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2579、0570-3032311。
8、招聘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政审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只在“柯城区教育网”和“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柯城区教育网网址:http://www.kcjy.cn/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www.kcrlsb.com/
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3026894,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衢州市柯城区人事考试委托书.rar (点击打开或下载)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