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区委办发〔2008〕70号)、《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学科(见附表1)
二、报考资格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衢州市区(衢江区、柯城区)常住户口(以2014年7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㈢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4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或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省考)、相应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甲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乙以上)的衢州市区(衢江区、柯城区)生源的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符合上述2、3两款的对象,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㈣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㈤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至2013年底连续在衢江区中小学(公办和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公办、集体办<中心小学幼儿园>和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代课满5年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对代课教师放宽年龄条件的政策今年为最后一年,明年起代课教师按社会人员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衢江区实验小学(乘26路公交车直达衢江区实验小学,乘16、309路公交车到府前路站下车往西走,乘308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往东走)。山区库区(湖南镇、上方镇、太真乡)学校实行定向招聘。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其他岗位。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衢江区201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提供近期二寸彩照1张。
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出具相关原因说明;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省级、校级优秀本科生除外)要提供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省级、校级优秀本科201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社会人员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第(五)条的代课教师须提供相关学校出具的代课时间及在岗年限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工资发放表。
4、报考费用:按区物价部门核定,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用80元。
5、调整报名:7月3日报名结束后,7月4日在衢江教育网和衢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人数,应聘者可据此在7月 5日进行调整报名,调整报名只限已经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调整报名者带本人身份证到衢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调整报名手续,调整报名办法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通知。调整报名截止时间:7月5日下午4:00。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人数为2人及以下岗位不予开考。核减和不予开考的招聘计划数,可转为同学科其他岗位的招聘计划。调整报名后仍不予开考学科的报考考生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同学科的其他岗位。
6、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生报名时现场进行。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对象不予报名。
7、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笔试前通过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下载准考证,按规定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并贴上与报名时同底的二吋近期彩照。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要求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公告。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育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一并参加面试。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内容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等的考生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公告。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人数,计划数3人及以下的按计划数加1人、计划数4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加2人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如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足数加1的人数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按有关程序进行。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不宜聘用或自动放弃考核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江区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原因取消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教师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3年(含试用期1年),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选聘,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它事项
1、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4)、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贴好照片),并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委托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证明、普通话证书)→省优(校优)证明等。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3、考生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
4、本次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和本次考试有关的培训与招聘单位无关。
5、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衢江区教育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6、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衢江区教育局:0570-3838580;衢江区人力社保局:0570-3838728。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091。
附件:
1、2014年衢江区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14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2014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表由考生自行下载、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填写要规范)
4、衢江区人事招聘委托书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