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公开考试招聘边远乡村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习水县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本县公开考试招聘边远乡村小学教师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边远乡村小学教师50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所有教师均到习水县边远乡村小学工作。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对象
由于招聘职位工作条件较为艰苦,为了使招聘到位人员能够扎根基层教育事业,稳定边远乡村小学教师队伍,招聘对象限习水县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报名时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习水县户籍或生源且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中等师范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至1996年7月24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含2011、2012、2013年招聘的特岗教师、2014年参加我县招考已入体检和选岗的各类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
(8)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如还未领取毕业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1份)。
(3)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交报名费100元。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笔试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任一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政治理论与教育政策、法律基础、教师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相关知识。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命题。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在习水教育科技网和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小学教育专业技能知识、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时,同时在习水教育科技网和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通知。面试结束后,分职位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予以公示。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
总成绩公示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7个工作日后进行,具体事宜在习水教育科技网和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七、选岗
考核(政审)结束,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分职位(同一职位代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用人员选定拟聘职位,选定职位后,在习水教育科技网和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在村校工作期间按规定享受农村边远学校教师补贴。
报考时没有教师资格证的,3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聘。
九、纪律
考试招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考试招聘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监督电话:0852-2621990(习水县第五纪工委)
十、本简章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2-2520213,2524692(习水县教育局)
0852-2525003,2731525(习水县人社局)
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