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78名,具体职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习水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
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
2、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为报考学科相近相关专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至1996年4月22日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4年4月22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重庆师范大学(联系人:苏红,电话:18984252268);贵州师范大学(联系人:张国刚,电话:18985678387)。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报名费100元。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
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在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招考职位和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情况在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因开考达不到职位比例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发放
2014年4月26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各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和说课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4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
原报名地点(分别为重庆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两地相同学科为同一试题)。
3、笔试内容
(1)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的范围包括:政治理论与教育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相关知识。
(2)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的范围包括:政治理论与教育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4、笔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题。
(二)面试(说课)
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在确定面试(说课)人员时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文化课教师说课主要考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路、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说课按100分计算;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说课主要考察专业技能知识、专业技能能力。说课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说课)时间和地点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通知另行通知。
面试(说课)结束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1:1的比例,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与面试[说课]成绩均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说课])。
五、体检
总成绩公示期结束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考生本人(请各考生务必保障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习水教育科技网网站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政审对象在政审前应提交的资料: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所在乡镇综治(公安)部门出具的未违纪违法证明;未婚者提供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考核(政审)结束,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中,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根据其选择的岗位在习水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民政府确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中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在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的,作自动弃权。
八、纪律
考试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考试招聘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简章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2-2520213、2524692 (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0852-2525003、273152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2-2621990(县第五纪工委)
0852-2520216(县教育局办公室)
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5日
附:习水县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