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简章
蚌埠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保育员8名,幼儿卫生保健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描述
(1)幼儿园保育员:主要负责班级卫生及幼儿护理。
(2)幼儿园卫生保健员:主要负责制订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指导全园卫生、保健、安全制度的执行;做好幼儿传染病预防与消毒、膳食营养、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要求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优先;
(5)具有卫生保健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或有医学从业经历者给予优先考虑。
四、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
幼儿园保育员和卫生保健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2、学历条件:
(1)幼儿园保育员: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女性。
(2)幼儿园卫生保健员:具有医学、卫校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秦集中心幼儿园
类别 |
保育员 |
卫生保健员 |
合计 |
人数 |
8 |
1 |
9 |
六、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亲自手写进行诚信签名。
1、统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5日-2014年7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3: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蚌埠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彩色照片一张(小2寸)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招聘的实际情况,考生需缴纳考试费用40元/人。
5、资格审查: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范围:仅针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面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退还所缴面试试费用,请在7月21日(下午2:00—5:00)到蚌埠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办理退费手续。
6、面试:面试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幼儿保育员、卫生保健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待遇参考同城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正式聘用后,幼儿保育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幼儿园辅助项目人员相关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卫生保健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城同类人员相关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才交流中心。
2、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赢得社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为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简章同时在蚌埠高新区门户网(www.bbhnz.gov.cn)、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 )、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以上三个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552——4099762
监督电话:0552——4099856
本次招聘面试,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本简章解释权在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