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蚌山区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治安、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2、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普通话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要求:1986年5月1日后(含86年5月1日)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的要求。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总人数为20人,其中:小学语文6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4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体育2人,小学音乐3人,小学信息技术2人。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㈠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8日—5月14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蚌山区教育局人事科(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政府9楼)
公交乘车路线: 122路、125路老年康复医院站下;126路、132路航华路·东海大道站下;106路戴湖小区站下。
3、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人社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即专业测试)每人每科80元。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与报名表同底版的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4年7月2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证明,2014年7月20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㈡、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5月21日—5月23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收据到蚌山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在蚌山区教育局网站公告(http://www.bsqjy.com)
㈢、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学生上课)和现场提问两部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90分,现场提问满分10分。
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专业测试结束后,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即刻合成、签字封存。
㈣、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㈤、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以各学科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第四条第㈧款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㈥、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进行考察,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㈦、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㈧、递补与成绩排序
如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空缺岗位按该学科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
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区教育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5年(含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待遇与在编人员见习期待遇相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招聘人员实行区管校用管理模式,须服从分配,要在农村学校任教不低于两年。
六、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将依规依纪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43608、3137132
监督电话:3137162、2051113
附: 报名表.rar
蚌埠市蚌山区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30日